第3章
七歲那年,常年出去跑大車的爸爸突然回家,親眼目睹了媽媽的奸情。
憤怒之下他操起刀砍死了我媽和情夫。
隨后割腕自殺。
他自殺前,原本是想先殺了我的。
可他拿著刀在我身邊站了很久卻始終沒有下去手。
為此他想了個辦法,將我反鎖在了家中。
如果我運氣好被人救下來,那是我的命。
運氣不好沒人發(fā)現(xiàn),就活活餓死,那也是我的命。
媽媽之前上夜班,總是將我送到樓上的奶奶家。
那天她也是夜班,奶奶等不到我,便下來查看情況。
當場嚇得暈了過去。
奶奶想養(yǎng)我,但她是孤寡老人沒有收入,不符合領養(yǎng)條件。
就這樣,我被送到了孤兒院。
親眼目睹親人死在面前的我,終日只會對著大樹發(fā)呆。
只有蔓蔓,每天不厭其煩地問我在想什么。
在我心情低落的時候,給我講笑話。
在我做噩夢的時候,陪我一起睡覺。
她甚至為了我拒絕了對有錢夫婦的領養(yǎng)。
自愈是個很困難的過程,但有了蔓蔓的陪伴,好像一切都變得容易起來。
后來我們一起上學、考試、賺錢。
最困難的時候,我們一包泡面吃兩天。
她喜歡寫小說,一開始賺不到錢,我就一天打兩份工養(yǎng)她。
后來她賺到錢了,我所有的開支幾乎都是她負責的。
「如果可以,我寧愿替她去死。」
說到最后,再也忍不住嚎啕大哭。
這時孫警官的電話響起,掛斷后他無奈地沖著小林警官搖了搖頭。
我這才知道,兇手不僅帶走了蔓蔓的手機。
還格式化了她的電腦。
將我們兩個最后的記錄記錄截圖設置成了壁紙。
即便兇手不這樣做,警察也一定會找我了解情況。
他多此一舉的目的是什么呢。
污蔑我是殺人犯。
還是提醒下一個死的人將是我?
05
「姜女士發(fā)給你的小說存稿還有嗎,我們需要打印一份帶回去?!?/p>
孫警官的話將我的思緒拉了回來。
「有的?!?/p>
為了方便儲存她發(fā)我的文稿,我單獨為其購置了臺電腦。
也方便她來我家工作。
突然,手機上來了個推送。
我瞥了眼,全身血液瞬間凝固。
網(wǎng)站提醒我,特別關注的作者阿喵醬上傳了最新的小說。
阿喵醬正是蔓蔓的筆名。
06
「兇手用蔓蔓的賬號上傳了小說。」
看完簡介,我瞬間愣在了原地。
正是那本《玫瑰之夜》。
但書名卻被兇手改成了——《來,抓到我》。
這無疑是赤裸裸的挑釁。
孫警官起身開始打電話,應該是技術部門。
「我發(fā)給你個網(wǎng)址,查查上傳的 ip 在哪?!?/p>
網(wǎng)站上的內(nèi)容比昨晚蔓蔓發(fā)給我的多了兩章。
后面寫的是書中女主死后,警察去找女主的閨蜜了解情況。